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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完成辖区13座海区可航行水域桥梁助航标志符合现行标准更新改造
统一海区可航行水域桥梁助航标志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新修订的《中国海区可航行水域桥梁助航标志》(gb24418-2020)的共同要求,也是加强桥梁助航标志安全隐患治理的重要方面。12月8日,上海海事局全面完成辖区桥梁助航标志高质量更新改造,目前辖区十三座大桥共112座桥梁助航标志全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一是加强宣贯,凝聚共识。上海海事局积极走访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区建管委、十三家桥梁管理维护单位等,宣贯相关要求,开展商谈交流,并就共同推进桥梁助航标志尽早完成更新改造达成统一共识。二是摸清底数,敦促整改。辖区六家分支海事局认真巡查排查辖区桥梁助航标志实际情况,并通过签发整改通知书、建议函、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督促大桥业主单位、管理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过程督导,强力推进。积极走访协调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交流会商,凝聚各相关单位监管合力,协同督促业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改造进度。四是全程跟踪,高效协同。在标准宣贯、改造方案评审设计、现场组织管控、技术测定、效能验收、航行警(通)告发布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全链条服务,协调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大桥业主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在桥梁助航标志更新改造过程中高效、即时、无缝衔接,圆满完成桥梁助航标志更新改造任务。
下一步,上海海事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继续协同协调相关各方,落实《沿海航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发挥桥梁助航标志航标效能,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坚强保障支持,助力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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