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悬挂新加坡旗的集装箱船"x-press pearl"轮在斯里兰卡附近海域发生火灾并最终沉没。船上载有大量硝酸、化学品及塑料原料,事故造成严重海洋环境污染,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称为斯里兰卡历史上最严重的海洋生态灾害之一。
与传统原油泄漏事故不同,"x-press pearl"轮所载货物大多属于有毒有害物质(hazardous and noxious substances,简称hns)。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损害评估和赔偿机制面临诸多挑战,也再次引发国际社会对于建立统一hns责任与赔偿制度的关注。
事实上,国际社会针对船舶油污损害早已建立了成熟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体系,但对于化学品、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等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损害,长期缺乏统一的国际赔偿机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0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议定书》应运而生,并即将正式生效。
本期将带您回顾公约从诞生到即将生效的历程,了解这一国际规则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现实的。
1.从制度空白到国际规则:hns公约的诞生
随着危险化学品、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等有毒有害物质海运规模不断扩大,国际社会逐渐意识到,这类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比传统油污事故更加复杂。为填补制度空白,国际海事组织(imo)自20世纪80年代起启动相关研究,并在法律委员会框架下推动建立专门的国际赔偿制度。经过多年谈判和协调,各国最终就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基金机制等关键问题达成共识。
1996年,imo通过《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简称"1996年hns公约")。该公约借鉴国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体系经验,建立由船东责任和hns基金共同构成的两层责任与赔偿机制,为化学品、液化气等有毒有害物质运输事故提供国际统一的赔偿框架。
然而,由于基金分摊机制复杂、成员国履约成本较高以及hns货物接收量统计困难等原因,1996年hns公约始终未能达到生效条件。
为破解上述障碍,imo于2010年通过《2010年hns议定书》,对1996年hns公约进行了重要修订。议定书简化了基金分摊安排,免除了包装类hns货物的基金缴费义务;调整了液化天然气(lng)货物的缴费主体;同时建立了成员国hns货物接收量报告制度及相应约束机制,大幅降低了缔约国履约难度,为公约生效扫清了主要障碍。
2.从"纸面规则"到即将生效:hns公约的破冰之路
尽管《2010年hns议定书》解决了公约生效面临的主要制度障碍,但国际公约从通过到生效往往仍需经历漫长的批准过程。对于hns公约而言,这一等待持续了十余年。
2017年,挪威率先完成批准程序,成为《2010年hns议定书》首个缔约国,标志着《2010年hns议定书》正式迈出走向生效的第一步。随后,加拿大、土耳其、丹麦、南非等国陆续加入,为公约积累了早期缔约基础。
2022年至2023年,爱沙尼亚、法国和斯洛伐克相继批准公约,缔约国数量增至8个,国际社会对《2010年hns议定书》的关注度持续提升。与此同时,各国也加快了国内立法、货物统计和履约准备工作,为公约最终生效创造条件。
2026年4月,在imo法律委员会第113届会议期间,比利时、德国、荷兰和瑞典同步交存批准文书。至此,hns公约缔约国数量增至12个,国家数量条件已满足。目前,imo还需对现有缔约国报告的2025年度摊款货物接收量进行核验,若累计达到4000万吨,即视为达成生效条件,预计公约最早于2027年11月30日生效。
结 语
从1996年公约通过,到2010年议定书修订,再到如今即将正式生效,hns公约走过了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随着这一国际责任与赔偿制度的落地实施,全球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事故将首次拥有统一、完整的国际赔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