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海事局关于向杜远红送达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宝山海事局
索引号:shmsa-0374-2022-87537
发布时间:2022-09-15 14:07
宝山海事局关于向杜远红送达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沪宝山海告〔2022〕8号
杜远红:
我局于2022年3月14日查处的你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或者所持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不符合要求(任职船舶名称:沪渝166)违法行为的《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法律文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海事罚字【2022】010800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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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上海市宝杨路1弄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宝山海事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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