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船舶送达《海事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船舶监督处
索引号:shmsa-0374-2021-78661
发布时间:2021-05-25 17:38
关于部分船舶送达《海事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的公告
上海海事局于2021年5月6日对登记在我局已灭失或拆解、国籍证书过期船舶进行了公示期满船舶国籍证书注销公示, 对已公示船舶开具《海事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对其船舶国籍证书进行注销,并送达《海事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同时,因部分受送达人(详见附件1)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特此公告送达《海事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上海海事局提出。
联系人:梁迎青, 联系电话:021-66072782
附件1:公告送达受送达人清单
上海海事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