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理赔事务中心王琦副主任一行赴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开展调研交流,法学院朱作贤院长等教授学者热情接待了来访。
调研交流中,双方围绕船舶污染损害责任和赔偿类公约及相关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包括《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强制保险制度的实施、我国全面适用《1992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的可行性和加入程序、《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2010年议定书》生效前景及生效可能对我国海事管理、港口运营、相关产业带来的影响等。此外,面对航运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双方前瞻性地探讨了船舶使用氨、氢、甲醇等替代燃料可能产生的新型风险、责任认定及赔偿等法律与实务问题。最后,双方还就专业人才培养、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等事项进行交流并达成合作共识。
此次调研活动不仅深化了理赔事务中心对相关国际公约前沿动态和复杂法律问题的理解,也为未来完善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相关政策和实践提供了有益参考。下一步,理赔事务中心将继续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对话协作,共同为推动我国海洋法治建设与航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