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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打造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 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4月21日,在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2026年联席会议上,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海事法院联合发布《打造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 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意见》印发后的全国首个细化落实方案,标志着上海水上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迈入规范化、协同化、高效化新阶段。
《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意见》工作部署,立足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需求,聚焦水上交通事故、船员劳务、人身损害赔偿、船舶污染、海事行政争议、海事商事纠纷等航运领域高频纠纷,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海事治理领域落地见效。《方案》明确,以打造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为载体,构建具有上海辨识度的水上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实现“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从根本上提升上海港水上纠纷处理效率与当事人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围绕建设目标,《方案》从规范化建设、机制化运行、质效化提升3个维度系统部署16项重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在规范建设层面,统筹布点实现全域覆盖,建强专业调解力量,明确受案范围与统一标准流程;在机制运行层面,健全委托调处、对接分流、闭环化解、信用联动、跨部门协同等核心机制;在质效提升层面,强化调解员专业培训、深化纠纷源头预防、打造示范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提升整体解纷水平。
《方案》呈现三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多元解纷。深度整合海事司法、执法、人民调解、仲裁、公证等多方资源,构建协同联动、专业高效的上海特色水上纠纷化解体系。二是突出调解优先。全面融入全市大调解工作格局,对适宜调解的水上纠纷在执法、立案、仲裁、非诉化解等环节优先引导、优先分流、优先调处。三是突出“一站式”解纷。将传统串联式解纷流程升级为一站式并联模式,调处成功后可灵活选择“海事调解 海事仲裁”“调解 司法确认”“调解 航运公证”“调解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方式,有效增强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下一步,上海海事局将与各相关单位同向发力、密切协作,推动方案各项举措落地落细、服务提质增效,全力打造水上多元解纷“上海样板”,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支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