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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圆满完成2025年外国在华船级社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部海事局《船舶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上海海事局近日圆满完成2025年度辖区16家外国船级社的监督检查任务,系统检查了各船级社在华履职情况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共发现严重不符合13项,问题发现率居全国前列,为全国外国船级社检验监管提供了重要经验和数据支撑。
近年来,随着我国造船业和航运业持续增长,外国船级社在华检验业务量显著增加。全国共有24家外国船级社在华开展船舶检验业务,其中16家总部设在上海,9家为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2024年,外国船级社在国内开展新造国际航行船舶检验超过1100艘次、总吨位逾3800万,占国内新造国际航行船舶检验总量的83%;营运检验船舶超过1.4万艘次、约6.5亿总吨。有效监管外国船级社在华检验活动,是维护国家海运安全、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上海海事局聚焦监管体系优化与监管能力提升,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一是优化监管机制、强化专业能力。大力培养机构审核员和专业检查力量,2024年以来取得主任机构审核员和普通机构审核员资质的人员共51名,形成“一专多能”监管队伍,不断提升审核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强化协同联动、拓展监督方式。充分发挥全国协作优势,联合浙江、江苏、广东等地海事局开展联合检查,同步实施文件审核与现场实船监督,推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完善制度供给、统一检查标准。牵头编写《外国在华验船公司监督检查指南》,明确具体检查操作流程、判定标准、问题处理等,研究制定重点监督检查项目表并在全国海事局推广,提升检查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2024年和本年度连续严格的监督检查,上海海事局推动了外国船级社持续提升检验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部分非iacs船级社的船舶滞留率和ro责任滞留率较去年分别下降11.1%和5.56%,其中两家在东京备忘录绩效为低的船级社已升为中绩效,船舶营运安全水平有所提升,行业整体风险得到遏制。
下一步,上海海事局将持续贯彻部海事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化监管协同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并进一步完善外国船级社监督检查工作的结果运用机制,持续提高监督检查效能,确保外国船级社在华经营的合规性,为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国家海运安全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