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延长《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监督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告
| 【法律文件名称】: | 上海海事局关于延长《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监督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告 | 【法规分类】: | 防污染、危险货物管理 |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部门】: | 上海海事局 |
| 【发文字号】: | 2024年第16号 | 【发布时间】: | 2024-12-30 00:00 |
上海海事局关于延长《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监督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告
为持续有效做好上海港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现场检查员监督管理工作,经评估,《上海海事局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监督管理办法》需要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
附件:上海海事局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2024年12月30日